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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建议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编制说明
1、所有附表可打印或复印填写,但文字与格式不得改动。
2、所有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纸(除纳税申报表、营业执照外)制作,并加盖公章。
3、网上申报“从平台产品表增加申报品种”中已经可以申报的产品,投标人可以不再提交该产品的批件、说明书、质量标准和药检报告等相关资料;对尚不能“从平台产品表增加申报品种”进行网上申报的产品,投标人应对这部分产品的批件、说明书、质量标准和药检报告等单独装订成《网上申报新增产品资料册》,并在资料截止日之前尽快交至经办机构,便于经办机构及时更新数据库,投标人再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新增产品资料册》具体资料要求和装订要求,请见《网上申报新增产品资料册》装订顺序表,《网上申报新增产品资料册》不应含有除装订顺序表以外的任何资料。
可通过http://115.238.21.45/zjzb/查询。
4、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册装订顺序表
4.1 投标人主体册:
1
封面
(1)格式详见附表1
(2)加盖投标人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1)应有工商部门年检章,所投品种符合经营范围
(2)若有更名,务必提供职能部门相关证明
(3)加盖投标人公章
3
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若在换证期间,需要提供旧的两证和药监部门出具的换证证明
(2)加盖投标人公章
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GSP证明材料、代理协议复印件
(1)视同生产企业投标人递交
(2)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函
(1)格式详见附表2
(2)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格式详见附表3
(2)加盖投标人公章
6
生产企业GMP证书复印件
(1)证书被授予人应与报价药品的实际生产企业一致
(2)加盖投标人公章
7
生产企业2008年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1)系指实际药品生产企业的纳税记录,总公司或集团的纳税记录无效
(2)报表上应能够看清税务部门公章
(3) 如果12月份的纳税申报表可以反映出2008年全年销售额,可用12月份的报表
(4)仅提供部分月份,将不折算成全年销售额
(5)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药品信息汇总表
(1)打印件(附表9,投标人盖章)
(2)加盖投标人公章
普通大输液产品
药包材注册证
(1)药包材注册证或进口药包材注册证复印件
(2)加盖投标人公章
普通大输液投标产品情况申报表
(1)格式详见附表10
(2)应注明投标产品2008年度,在浙江省范围内销售数量、覆盖率,并填写承诺漏液率
(3)未提交或不按要求填写的投标人,其相应产品的相应分值按最低分计算
(4)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产品资料册(简化范围,详见《网上申报新增产品资料册》)。
4.3 加分材料册:
1
封面
(1)格式详见附表4(如需索取回执,请一式两份)
(2)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产品
(1)国家保密局和科技部共同颁发的证书复印件
(2)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国家一类新药
(1)生产批件复印件
(2)新药证书
(3)设立监测期(或保护期)的批准证明文件
(4)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国产首仿产品
(1)原料及制剂的生产批件复印件
(2)药品质量标准起草证明
(3)新药证书
(4)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中成药所用中药材通过GAP认证产品
(1)GAP证书复印件
(2)药品注册证复印件
(3)质量标准
(4)加盖投标人公章
6
获得FDA—cGMP认证、欧盟cGMP认证、日本JGMP认证的国产产品
(1)FDA—cGMP、欧盟cGMP、日本JGMP证书及经公证的中文翻译件。认证产品与申报产品一致(国外、港澳台品种不需提交)
(2)认证过程文件(邀请函、认证结论等)及经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3)相应认证国家申报产品的海关报关单及经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4)加盖投标人公章
装订和编号要求:每套材料为一册,每册都应以附表4为封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流水编号。
4.4 配送商册(网上选择、确认)
顺序
材 料 名 称
具 体 要 求
1
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简化范围内)
(1)应有工商部门年检章,经营范围与所投品种一致
(2)若有更名,务必提供职能部门相关证明
(3)加盖投标人公章
2
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简化范围内)
(1)若在换证期间,需要提供旧的两证和药监部门出具的换证证明
(2)加盖投标人公章
3
网上申报新增产品汇总表
(1)格式详见附表5(如需索取回执,请一式两份)
(2)加盖投标人公章
4
产品生产批件复印件/医药产品注册证
(1) 生产企业、药品名称、剂型、规格与所投药品一致
(2)加盖投标人公章
5
药检报告书复印件
(1)符合药监部门要求的药检报告书复印件
(2)加盖投标人公章
6
药品质量标准
(1)加盖投标人公章
7
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1)成品包装盒内的产品说明书或其复印件或说明书审批件的复印件
(2)符合《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3)加盖投标人公章
8
进口药品的进口注册证、口岸检验报告或通关单复印件
(1)进口药品需提供
(2)加盖投标人公章
9
委托加工许可批准文件复印件
(1)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加工许可批文
(2)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接受委托加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加盖投标人公章
11
其他证明材料
(1)加盖投标人公章
5、《网上申报新增产品资料册》装订顺序表注意事项:《网上申报新增产品资料册》内不应含有本装订顺序表以外的任何资料,《网上申报新增产品资料册》以产品为单位进行装订。
6、对资格证明材料的说明
6.1 投标人递交的材料中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等应保持一致,如出现不一致,应递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6.2 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和投标药品的生产企业2008年度纳税申报表,不得以总公司或集团的纳税申报表代替。如果12月份的纳税申报表可以反映出2008年全年销售额,可用12月份的报表,仅提供部分月份,将不折算成全年销售额(投标人根据本条规定提供的材料有可能成为公示内容)。
6.3 如果投标人为非法人企业,在递交本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交其所属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许可证。
6.4 投标品种是委托加工的药品,在递交委托方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交药监部门的委托加工许可批文及接受委托方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GMP证书等),具体要求参见证明材料装订顺序表。
6.5 药品代理商委托经营企业投标时,需要提供代理商与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代理协议应能证明代理商合法代理权利。
6.6 进口药品需要提供有效的进口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报告。
7、为保证信息准确性,本次集中招标采购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将对投标人公布其拟投标品种的部分相关信息,请各投标人仔细核对,对网上公布的信息有疑义的,请及时进行澄清。本次集中招标采购将在2009年12月24日和12月25日安排投标人对除报价价格以外的所有信息进行确认,请投标人郑重对待,所有信息一经确认,即为不可更改的信息,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逾期不确认的视为默认。
注意事项: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视同生产企业投标人还应书面说明投标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8号 浙江新世纪大酒店7楼。 联系电话:0571-87671744
【附件下载:】
附表1-投标人主体册.doc
附表2-投标函.doc
附表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附表4-加分材料册.doc
附表5-网上申报新增产品汇总表.xls
附表6-配送商投标人主体册.doc
附表7-配送商投标人投标函(配送承诺书).doc
附表8-配送商投标人投标情况汇总表.xls
附表9-投标药品信息汇总表.xls
附表10-普通大输液投标产品情况申报表.doc
附表11-纸质备用报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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